女看診手腳遭綁在床上性侵 整復師瞎辯:推拿不小心
女子遭整復師扣在整復床上性侵,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涉案整復師4年6月徒刑。(情境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汪姓男子在桃園市桃園區開設整復診所,去年5月間有女子前往推拿,躺在整復床上手腳遭汪男扣住,咬胸、以手指性侵得逞,汪男始終否認犯行,甚至稱「推拿不小心插入」,女子下體、胸部都有紅腫,採得的檢體與汪男DNA符合,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汪男4年6月徒刑。
女子控訴,她是汪男整復診所的常客,不時會與朋友前往推拿,去年5月4日她先到診所,汪男要她躺在小房間整復床,還刻意拉下診所鐵門,起初都是正常推拿,直到汪男開始脫她褲子,她察覺有異抗拒,汪男卻聲稱「這是治療、沒有要幹嘛」,她嚇壞躲到房間角落,竟被汪男強拉回床上扣住手、腳,以乳液塗手性侵、咬胸,汪男深知她的朋友也會來,約半小時後將她鬆開,還威脅不可以報警,她假裝鎮定待汪男開門,隨即拿著手機奪門而出,連外套、包包都來不及拿,在友人陪同下報案、到醫院驗傷。
汪男始終否認犯行,推稱女子是熟客,都有友人陪同,他不可能性侵,一臉無辜說「我什麼都沒有做卻被告」,在法院審理時對於相關證物,推稱「確實有把手指插入女子陰道,可能是推拿不小心插入,有以手撫摸胸部,是為了擦藥」。
由於女子前後指證一致,案發當下即害怕、激動地向友人求救,下體、胸部紅腫與陳述的性侵過程吻合,採得的檢體與汪男DNA符合,法官不採信汪男說詞,審酌他有前科屬累犯、犯後否認等理由,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徒刑。
女子遭整復師扣在整復床上性侵,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涉案整復師4年6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