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製槍未遂案8度開庭 刑法專家︰孫未違反美國製槍罪
孫安佐(右)被依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士院上午8度開庭,孫的律師說,經刑法專家林志潔教授鑑定,認為孫並違法美國製槍罪。(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藝人孫鵬、狄鶯夫婦的獨子孫安佐在美國製造手槍未遂,返台後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本刑最輕7年以上的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士林地院上午第8度開庭,孫的律師表示,經委由刑法專家林志潔教授鑑定,認為孫並未違反美國製槍罪;公訴檢察官則聲請傳喚鑑定人到庭作證。
孫安佐今同樣並未對外發言,庭上僅單純表示:「交由律師回答」。
律師說,陽明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是留美博士,是美國刑法專家,林志潔鑑定後出具28頁報告,認為孫製槍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並不牴觸美國法律;律師也說,孫購買槍身等零件大多未經專業加工而無法發揮作用,也非美國法律所稱「槍枝」定義,因此孫在美國僅被依持有犯罪工具等罪嫌起訴,而該罪並非3年以上重罪,台灣無權再度追訴。
公訴檢察官則指,根據美國扣得手槍的鑑定報告可知,孫安佐持有的手槍可以擊發,但鑑定人林志潔並未針對問題回答,故聲請傳喚林志潔到庭作證。法官庭末諭知待合議庭評議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