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湖女神遭合成為謎片主角 高嘉瑜籲規範「AI換臉」刑責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26歲百萬YouTuber小玉(朱玉宸)涉嫌利用AI換臉技術,將網紅及名人臉蛋合成謎片販售,今被警方逮捕。受害者之一的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強調,沒有人能接受未經自己同意的換臉影片在網路上流傳,本案也凸顯現行法規不足,呼籲參考國際作法,將「AI換臉」的濫用視為獨立犯罪行為,並規範其刑責。
高嘉瑜建議參考國際作法,推動我國「AI換臉」管制的相關法令,其關鍵有四,包括建立獨立的網路影像真實性查核單位;提高網路平台對於用戶發布內容的監督責任;將「AI換臉」的濫用視為獨立犯罪行為,並明文規範其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於技術層面上,開發相關人工智慧工具,以辨識影片的真偽。
高嘉瑜表示,隨著AI技術的普及,近期在網路上,傳出有帳號在推特提供眾多「AI換臉」色情試看片,其利用AI Deepfake技術,將網紅的臉「移植」到色情片的AV女優身上。該帳號不僅大量販售換臉色情片,甚至不定期販售素人或名人未經同意外流的性私密影像。
高嘉瑜指出,這些在網路上未經同意而被換臉、製成色情片的受害者將近百人,規模驚人。除了知名網紅、藝人明星,也不乏女性政治人物,這樣的行為早已對女性的名譽造成不可抹滅的侵害。她認為:「不管是不是真的,更何況會有很多人認為是真的,這是最可怕的地方」。
高嘉瑜說,關於未經本人同意而發布的「AI換臉」影片,其實就是一種變向散播假訊息的行為,但綜觀我國現行針對假訊息管制的法規中,卻僅針對災害、食品、傳染病等才有特別規範,對於「AI換臉」造假影片目前仍無法可管。
而就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層面而言,高嘉瑜表示,因現行遭「AI換臉」的受害者多為公眾人物,照片等資料取得相對容易,臉部圖像若為合法公開或自行公開,自然也不在個資法保護範疇,最後有可能成立的,也只剩下刑法妨害名譽罪了。
但,高嘉瑜認為,網路危害所產生的侵害具有持續性,甚至可能跟隨被害人一輩子。而妨害名譽罪的刑度卻屬相對輕微,因其立法之初,並未考量網路性暴力對被害人所造成的深遠影響,如今繼續用舊條文來處理新的犯罪現象,顯然有罪責不相當的疑慮。
綜觀國際因應「AI換臉」的相關做法,美國不僅要求須以浮水印標明影像是經竄改、以文字明示影像經改動並簡述改動程度,更將濫用「AI換臉」技術散播不實影像的行為納入刑罰規範。若使用該技術而有「意圖以性行為與裸體等類似特徵,侮辱或騷擾特定人者」,可處5年徒刑、罰15萬美金,也應負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