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7500萬賣不動產權利賺錢卻不繳 工程顧問負責人管收
響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何姓負責人(圖中)被裁定管收。(記者王定傳翻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響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滯納101年度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相關罰鍰等,合計約7500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調查發現,響泰公司在2012年間轉售不動產權利所得的價金中,有8000萬餘元遭何姓負責人據為己有,且拒不繳納欠稅及罰鍰,昨天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何男獲准。
新北分署指出,1996年間,響泰公司以債權人身分向台北地院聲明承受坐落新北市新店區某地下室建物,並取得北院核發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何男接任負責人後,在2012年間以2億2000萬元出售上述不動產權利。
新北分署指出,響泰公司因漏開統一發票及短漏所得額,遭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查獲,予以追課101年度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相關罰鍰,合計約8000萬元,自2016年間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調查,響泰公司並無財產可供執行,行政執行官因此多次通知負責人何男到場勸繳欠稅及罰鍰;現年65歲的何男則回應,他現從事土地仲介,如獲有報酬將部分繳納,他總計自動繳納638萬元,但仍欠約7500萬元。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響泰公司出售上述不動產權利,價金2億2000萬元,其中有8000萬餘元價金,遭何男占為己有;何男則向行政執行官表示,進入自己銀行帳戶的8000萬餘元款項,均用以償還個人欠債,卻無法提出相關證明,並表示最多每月能繳納5萬元,如果管收即無法賺錢繳納欠稅。
新北分署指出,因何男拒不提出具體可行的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當日即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認定響泰公司有「顯有履行義務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裁定管收負責人何男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