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逾3.4公斤K他命入台竟獲緩刑 桃檢:收到判決後研擬上訴

姓男子提供在台收件地址,協助綽號「小啃」的男子共同運輸逾3.4公斤入台,桃園地院合議庭以林男非惡性重大等理由予以緩刑。(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林姓男子提供在台收件地址,與綽號「小啃」的男子共同運輸逾3.4公斤、市價逾百萬元的K他命入台,桃園地院合議庭卻以林男非惡性重大等理由予以緩刑;桃園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研擬上訴。
林男與綽號「小啃」的男子共同運輸總重逾3.4公斤的K他命入台,林男負責提供在台收件地址,由「小啃」將4包K他命夾藏在抽油煙機內,以快遞空運方式從馬來西亞寄至台灣,並以通訊軟體通知林男寄送進度;毒包裹於去年12月16日運抵台灣,經台北關檢查發現夾藏毒品,將全案移送桃園市調處偵辦,按兵不動要求快遞人員依程序派送包裹,待隔天林男取件時當場逮人。
林男偵訊、審理時坦承不諱,另有收受貨物收據、通聯記錄等證據,合議庭認為他涉犯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從重依運輸三級毒品罪處斷。
合議庭判決理由指出,審酌林男僅為3萬元報酬而同意協助收受包裹,尚非居於運毒主導地位,難認惡性重大,且扣案K他命入境就被查獲,並無流通在外,且未對國人身心健康產生侵害,犯罪情節難與意圖販賣而運輸大量毒品,對社會治安產生重大危害的運毒集團或毒梟相比擬,另衡酌林男犯後坦承,所犯運輸3級毒品法定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經自白規定減輕其刑後猶嫌過重,因此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後,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年,另以他一時失慮觸法,犯後坦承、無前科等,予以緩刑5年,判決確定後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並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
有檢察官得知判決結果直言「很扯」,3.5公斤K他命市價逾百萬元,卻獲緩刑輕判,如何遏止運毒歪風;桃園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研擬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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