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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讓調查事故騰龍遊覽車? 宜檢:運安會有協同上車2次

宜蘭地檢署說,兩度同意運安會上車協同會勘事故遊覽車。(資料照)

宜蘭地檢署說,兩度同意運安會上車協同會勘事故遊覽車。(資料照)

2021/10/0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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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龍遊覽車事實資料報告拖遲 運安會:宜檢未讓調查事故車輛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今年3月騰龍遊覽車衝撞山壁事故,釀6人死亡,39人輕重傷,不過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委楊宏智說,宜蘭地檢署至今未把事故車輛讓運安會人員在第一線做調查,導致調查受阻,事實資料報告延宕出爐。宜蘭地檢署說,兩度同意運安會上車協同會勘事故遊覽車,該案現已起訴,卷證移交宜蘭地方法院,運安會若有需要,可向法院洽借。

宜蘭地檢署說,重大運輸事故發生時,尊重各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基於災害防救法、刑事訴訟法及運輸事故調查法等規定,與各機關協處救災、犯罪偵查及事故調查等事宜,並依「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與檢察機關辦理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協調聯繫作業要點」與運安會保持密切聯繫及互相協助。

宜檢說,宜檢檢察官在遊覽車事故偵查期間,依據上開規定,允讓運安會兩度派員上車協同會勘事故遊覽車,進行第一線調查,雙方也持續交換意見,沒有未讓調查事故車輛等情事。

地檢說,檢方7月偵結起訴肇事司機游志豪,依法將相關卷證、車輛移交宜蘭地方法院,若運安會後續有調查事故車輛需要,依法可向法院洽借,若需要宜蘭地檢協助,會提供必要的協助,以利完成後續事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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