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候選人提供免費整骨按摩 法院認證屬賄選「不正利益」
參選新北市第一選區立委的陳榮太,涉以免費提供4名選民整骨按摩服務方式,請託4人投票支持他,被新北地院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陳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免費按摩屬「不正利益」,今判決駁回上訴。(圖擷自「台灣整復師聯盟工黨」臉書)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選舉花招千奇百怪,參選新北市第一選區立委的陳榮太,涉以免費提供4名選民整骨按摩服務方式,請託4人投票支持他,新北地院審酌陳男在偵查中自白,且犯後有悔意、年事已高,應無再犯之虞,依違反選罷法的交付不正利益罪,輕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陳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免費按摩屬「不正利益」,今判決駁回上訴。
陳榮太是經台灣整復師聯盟工黨提名,參選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一選區(三芝、石門、淡水、八里、林口及泰山區)候選人。
陳榮太為尋求選民支持,從2019年11月起,在選區內擺放「立法委員參選人陳榮太為人民健康服務免費民俗調理」、「擁護全民健康選舉時段免費民俗調理義整活動」等宣傳旗幟,向選民表示提供免費整骨按摩服務,尋求支持,並聘請陳姓整復師於同年11至12月期間內,在其泰山立委競選服務處內,為選民提供價值500元以上的整骨按摩服務,總計有4位選民上門接受免費整骨服務;陳榮太再指示服務處人員設置義整登記本,要求4人留下基本資料及投票支持他。
檢方接獲線報偵辦,陳榮太到案自白犯罪,檢方認定陳榮太犯後態度良好,具悔意,依選罷法將他起訴,建請從輕量刑。
新北地院審酌陳犯後坦承犯行,且行求及交付不正利益人數僅有4人,且提供的不正利益價值不多,輕判2年徒刑、緩刑5年,但須接受6 小時法治教育及褫奪公權4年。
上訴後,高院認定免費整骨服務屬「無形的經濟利益」,為選罷法第99條第1項的「不正利益」,考量他偵查中自白,而給予減刑,今維一審判決,駁回上訴。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