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氯林園廠二氯乙烷化洩釀1死9傷 公司、廠長等3人緩起訴
台氯林園廠二氯乙烷外洩釀1死9傷,公司賠錢換緩起訴。(記者洪臣宏翻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4月22日傍晚,高雄市台氯林園廠驚傳工安意外,廠方進行儲槽區二氯乙烷幫浦整修拆除作業過程中,管線內殘存氣體外洩,10名工人吸入二氯乙烷,其中李姓工人傷勢最重,送醫宣告不治,雄檢偵查時,公司已與李男家屬達成和解,因此處分公司、廠長、課長緩起訴,但須向公庫繳納5至50萬元。
檢方指出,李姓工人等10人在台氯林園廠進行二氯乙烷管線法蘭螺絲拆卸作業時,因法蘭墊片突然破裂,李男躲避不及,直接吸入大量的二氯乙烷,引發化學性灼傷、中毒,經送醫搶救後,因傷勢過重,隔天家屬忍痛拔管宣告不治。
這起工安意外共造成1死9傷,高市府勞檢處調查後,發現二氯乙烷主要用作氯乙烯製取過程的中間體,也用作溶劑,在室溫是無色的液體,但有毒性,也具潛在致癌性;李男等人沒有確實穿著防護衣和護具,施工現場也沒有將閥門或旋塞雙重關閉,更沒有設置盲板,因此認定公司、葉姓廠長和蔡姓工務部主任有過失責任。
檢方偵查時,公司已與李男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一定金額彌補家屬損失,檢方認定公司未推卸責任、態度良好,且家屬也同意給予公司等人緩起訴處分,因此只要求公司和蔡姓廠長等人要在6個月內向公庫繳納5萬至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