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色主管送女員工回家企圖硬上 對門鄰居聞聲制止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1/09/07 15:0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吳姓男子送一名女員工回家後,竟把她壓制在床企圖硬上,女員工大聲呼救,她對門房間住戶的男友出面制止,女員工才躲過一劫;吳男事後承諾賠償女員工50萬元達成和解,新北地院因此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吳男2年徒刑、緩刑5年,並命他給付剩餘的賠償金20萬元,另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2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本案發生於2019年某日晚間,吳男與女員工一起參加部門聚餐後,藉口送女員工返家,怎料,一進房間後,吳男竟把女員工推在牆壁上強吻,又把她壓制在床企圖硬上,所幸被害者對門鄰居的男友發現後出面制止,被害者才未慘遭侵害。

法官斥責吳男當時身為公司主管,本應知悉為人長官的責任,在於照顧新進人員,竟為私慾而犯案,雖未得逞,但惡性不輕,對被害者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戕害甚鉅,其性侵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所為應予非難。

不過,法官也認為,吳男即時悔悟,並與被害者達成和解,承諾賠償50萬元,藉此彌補被害者所受身心損害,且被害者代理人於審理時亦表達被害者願意給予緩刑,因此判處上述徒刑。

法官認為,吳男因一時衝動思慮不周誤觸刑典,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意,並已和解、給付部份賠償金,且被害者亦表示願意原諒,因此給予緩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