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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騎走女友機車 車爆胎遇警攔查才知道「被告了」

殷男牽車徒步數公里。(讀者提供)

殷男牽車徒步數公里。(讀者提供)

2021/09/02 13:11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不要惹女人!旗山區一對情侶吵架,男方借走女友機車 ,一週後爆胎徒步數公里找不到車行,還遇到警方臨檢,當面告知是侵占罪被告。

「你被告了喔」!殷男(45歲)上月18日清晨7點許,牽機車沿著杉林區清水路田埂徒步數公里找不到車行,由於鄉間偏遠,殷男頂著太陽全身盜汗,警方上前協助,見言詞閃爍察覺有異,拿出「m-police」行動電腦查詢發現機車遭通報侵占在案,眼見就是被告。

旗山警分局杉林分駐所長涂明宗今天說,車主陳女(51歲)一週前與殷嫌吵架,不滿機車被牽走,2天後到派出所提告,殷嫌自認借車,無奈女友竟發狠提告,全案依侵占罪現行犯,移送橋頭地檢察署偵辦。

殷嫌供稱,平常沒代步工具才借車,熱戀時不分你我、生活用品常借來借去;陳女表示,男友失聯,機車生活唯一代步工具,多次致電不接電話,無計可施只能向警方求助並提告侵佔,原以為短期拿不回來,驚喜警方能夠找回,非常感謝警方幫忙。

殷男説,爆胎找不到車行。(讀者提供)

殷男説,爆胎找不到車行。(讀者提供)

警方告知 「你被告了喔」。(讀者提供)

警方告知 「你被告了喔」。(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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