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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利誘猥褻4童 戀童狼重判19年

廖男恐嚇利誘猥褻4童,遭台東地方法院(見圖)併判19年重刑。(記者陳賢義攝)

廖男恐嚇利誘猥褻4童,遭台東地方法院(見圖)併判19年重刑。(記者陳賢義攝)

2021/09/01 09:39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廖姓男子2012年間即因違反兒少性交易案入監執行,出獄後仍不知悔悟,或以利誘方式、或暴力恐嚇,接連逼迫5名未滿14歲男童任其上下其手,撫摸生殖器、胸部、強吻,甚至強壓被害人的頭逼迫口交和打手槍,還將猥褻全程拍錄下來,其中1童母親得知怒告,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併判19年。

「當天他有摸我,也有要求我舔他的生殖器,我有幫他打手槍」淫行東窗事發就逮,4名被害男童到案陳述受害經過,控訴如何遭到廖男蹂躝,若有不從就被恐嚇,有被害人意圖反抗,但又害怕會遭到身材碩大的廖男暴力相向,無奈就範,還有被害人嚇哭,但廖男仍視而不見,依舊伸出狼爪。

案經台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廖男曾因違反兒少性交易案件入監服刑,竟不思悔改再犯,無視4名被害人年紀甚幼,僅為滿足個人性慾,無視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嚴重戕害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及正確性觀念的發展,致生損害甚鉅,損及被害人日後對於兩性關係的認知,所為甚有可責,加上事後未能勇於認錯,一再矢口否認,未向被害人及其家屬表達和解及道歉之意,犯罪後的態度未佳,加重判刑。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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