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軍備局少將處長移審法院 獲裁定500萬交保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記者王定傳攝)
首次上稿10:04
更新時間15:5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涉向標下國防部「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的中華工程公司索賄4500萬,得手2800萬元,檢方上週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張大偉收押近3個多月,今(31)日在法警戒護下移審法院,他滿頭白髮、帶著手銬、穿著囚服,面對記者提問:「是否要向國人道歉?」他選擇沉默不語,且不斷閃避鏡頭。
全案今日移審法院後,由法官楊展庚承審此案,下午開庭後裁定張大偉500萬元交保,但張大偉委任律師當庭表示仍須聯繫籌款,建議今日先還押,法官則表示張大偉隨時可籌款辦理交保。
檢方調查,2017年間,張大偉在預算達30億元的國防部「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標案公告後,主動聯繫孫男:「可找營造廠合作投標統包工程,我可以幫忙。」
孫男隨後拜會中工高層:「軍方會幫忙,但有代價。」希望中工以預算金額的0.5%至1%做為行賄款項,中工計算本案單坪造價僅10.4萬元,表明要11.5至11.6萬元才參與。
張大偉則指示下屬以減少樓地板面積方式,將單坪預算提升至11.6萬元;沈慶光及沈華養認為縱須支付3000萬元賄款,仍有利可圖,遂參與投標,並指示員工在預算中編列3238萬元準備金藏放賄款。
但2017年6月,張大偉邀約沈慶光及沈華養在君悅飯店港式餐廳餐敘,開口索賄4500萬元,2人雖對突然加價有所不滿,但仍同意,並將「準備金」提高至5000萬元,再與下包土石清運工程業者合作,以墊高工程款方式,套取這筆錢,由董俊褘陸續交付賄款,張大偉還大方把200萬元贈送1名女性友人。
張大偉認罪,卻推說是中工主動行賄,且約定金額僅3000萬元,而他沒看過這麼多錢,也怕家人知道,一直藏在家裡,在得知檢調盯上後,已在親戚家金爐內把2000萬元燒光,餘項則用於裝潢士林房產及生活開銷;檢方已將金爐送驗確認是否屬實。
檢方並向法院扣押張大偉位於台中市西屯區逢大路,及其妻子名下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2間房產,將追徵犯罪所得。(10:27更新)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記者王定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