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果真「一字千金」!罵人三字經 民刑事都判罰3千元

    2021/08/19 13:4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果真是「一字千金」!新竹市82歲呂姓男子前往運動中心運動時,不滿被查驗證件,竟咆哮櫃臺人員,陳姓主管上前溝通時,竟遭呂男辱罵三字經,事後新竹地院無論是刑事或民事責任,都判呂男需罰或賠償3千元,成了名符其實的「一字千金」!

    陳女指控,去年9月14日中午12點多,呂男前往新竹市新科國民運動中心運動,因不滿一樓櫃台人員要求查驗證件,而大聲咆哮,身為櫃台主管的她見狀上前溝通,呂男更加不滿,竟辱罵三字經,足以貶損其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

    本案刑事責任部分,新竹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呂男罰金3仟元。民事部分,陳女再要求呂男賠償非財產上損害10萬元。

    呂男聲稱,三字經是他的口頭禪,因為其成長背景使然,且該語詞在他管理員工時,亦有其文化背景,造成陳女的不愉快,實屬抱歉。

    法官認為,呂男雖抗辯由於成長背景、文化背景使然,三字經是他的口頭禪,然「幹你娘」為常見髒話,用於辱罵他人,此為週知之事實,呂男對陳女使用該語詞,自有貶損陳女名譽之意,自然不能以口頭禪為由而主張免責。最後判呂男應賠償3千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