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砍黨產會官員薪水破功! 林峯正:主計總處已開綠燈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記者陳鈺馥攝)
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三讀逾一個月,立法院遲至9月17日才函送行政院,總統18日隨即公布生效,並批示立院不宜刪凍人事費用。面對被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刪除薪水,黨產會主委林峯正今日接受本報訪問表示,總統前幾天公告總預算有加註兩個意見,立法院不宜刪凍政務人員薪資,總統已經表態,其實行政院主計總處開綠燈了。
115年度總預算案在立法院遭藍白立委延宕審理351天,直到8月14日才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除大砍總統國務機要費預算,導致總統府無法購買庇護工場秋節禮盒外,她更提案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9至12月薪水,全數刪除黨產會政務人員待遇262萬9000元。
總統府18日發布總統令,依照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公布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總統於公布案批示兩點,一、憲法保障服公職之工作權,人事費用係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二、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布前,各機關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執行之相關經費,屬合法支出,允為妥適之處理。
對此,林峯正指出,總統前幾天公告總預算有加註兩個意見,立法院不宜刪凍政務人員薪資,總統已經表態,其實行政院主計總處開綠燈了,而且這種刪除方式是違憲的。
行政院日前強調,依據「憲法」54條、「行政院組織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長是法定職位,受到憲法服公職權以及工作權的雙重保障,相關政務人員也有受到相關法律保障,且行政院長還有政務人員俸給,是按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給予,也是預算法規定的法定經費。
行政院指出,立法院透過決議凍結行政院長薪資,等同透過年度預算案審議影響院長行使憲政職權,已經違反釋字601號解釋,也逾越立法院權限以及權力分立原則,同時牴觸「預算法」52條第1項但書規定。
根據「預算法」第52條的規範,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據了解,被翁曉玲提案刪凍薪水的政務官員,已經收到9月的薪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