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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房仲捅情敵18刀 死者妻哭訴:殺人兇手要重判

于姓男房仲去年4月11日深夜行凶後冒雨逃逸,當街被警方逮捕,當時身上的雨衣已因與被害人林男扭打而破損。(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于姓男房仲去年4月11日深夜行凶後冒雨逃逸,當街被警方逮捕,當時身上的雨衣已因與被害人林男扭打而破損。(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2021/08/18 13: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于姓男房仲不滿已婚的林姓男計程車司機,與他愛慕的江女勾勾纏,去年4月11日,在台北市莒光路拿刀猛捅林男18刀,半個月後,林男因為手術引發的肺動脈血栓而死。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插刀與死亡無因果關係,依殺人未遂等罪判于男9年8月。二審高等法院18日召開言詞辯論,死者妻哭訴于男是殺人兇手,要求法官重判。全案定9月8日宣判。

于男當庭認罪,但強調捅林男18刀屬於「殺人未遂」,而不是「殺人既遂」。于男的律師則說,于男已經誠心悔過,且願意賠償122萬元,對家屬不願和解感到很遺憾。律師還強調,于男雖然插林男18刀,但沒有傷及臟器,且治療期間林男一度轉入普通病房,不能排除是因為就醫用藥的問題,才引發病情加重,導致死亡。

「殺人兇手!」林男妻子淚控于男殺了他的丈夫,破壞他的家庭,害她的2個孩子再也看不到爸爸,沒想到林男庭訊時還敢說「想交保回家看母親」。對於對方控「不願和解很遺憾」,死者妻傷心地說:「試問,一個人的生命可以用金錢衡量嗎?」更何況于男連一句對不起都沒說過,就算說了再多的對不起,也喚不回丈夫生命,希望法官能依證據認定于男「殺人既遂」,並且從重量刑。

而協助于男裝設GPS掌控林男行蹤的江女,一審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8月,她18日出庭時當庭道歉,強調自己「做錯了」,並說雖然已和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但事發至今每天都帶著悔恨過日子,希望法官能輕判,給她重新做人的機會。她的律師則請求合議庭給予可以科罰金之刑跟緩刑。

公訴蒞庭檢察官主張,于男猛捅18刀,導致林男必須接受手術治療,最後因併發症身亡,兩者有因果關係,屬於「殺人既遂」才對;至於江女,檢察官認為她已和死者妻子和解,建請合議庭判適當刑度。18日言詞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9月8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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