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遭偷拍睡覺醜照提告 說過這話讓男友一審脫身

對於林男偷拍女友睡覺時睡姿不雅的照片,台南地院法官審認侵害女方隱私法益甚微,屬刑事不罰,判林男無罪。(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對於林男偷拍女友睡覺時睡姿不雅的照片,台南地院法官審認侵害女方隱私法益甚微,屬刑事不罰,判林男無罪。(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21/08/17 20:4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林姓男子與黃姓女子交往,於2020年3月同處一室時,林男見女友睡覺時會翹腳,就拿手機把女友睡覺時尚有穿內褲與上衣的身影偷偷拍下,待女友醒來傳送給女友看。女方罵男友「白癡,還真的拍」,要求男友刪掉偷拍的照片,事後,黃女告男友偷拍、涉妨害秘密罪嫌。

林男在訊時辯解,雖然在拍照前未獲得女友事先同意,但拍照時,女友是醒著的,拍完照後有把照片傳給女友看,女友要他刪掉,但後來又要他把照片留下來,「覺得女友在事後有同意我拍照」。

對於林男稱在拍照時,女友是醒著的說法,台南地院法官檢視林男與女友的LINE對話紀錄,得知女方向男友質疑問「我睡覺時是否真的會翹腳?」,還在看了照片後回男友說「你這個大白癡,還真的拍照」,顯示林男在偷拍時,女友並非醒著的狀態。

但林男也提出與女友的LINE對話紀錄證據說,女友觀看照片後,之後有說把這照片留存下來的話。法官檢視對話紀錄,確認林男主張無誤。

法官認為,林男偷拍女友睡覺時,女友有穿著衣物,且只有把照片傳給女友看,證明女友睡覺時會有翹腳情形,並無把照片散布、播送、販賣等會構成犯罪的行為,動機不能說是卑劣,林男偷拍女友在室內睡覺時的照片,確有侵害女友的隱私法益,但侵害程度極為輕微,可視為無實質的違法性,屬於刑事不罰,因此判林男無罪,此案還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