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闖平交道棄抗辯權益 轎車駕駛判903萬全賠
平交道。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去年5月間,發生自小客車闖入大寮路平交道,電聯車來不及煞撞擊,鐵路局認為吳姓駕駛硬闖平交道違規,要求賠償903萬元,並因他未提出答辯,自動放棄權益,橋頭地院「照單全收」,判決要負擔這筆錢。
交通部鐵路局指出,2020年5月7日晚上8點30分,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高雄市岡山站至橋頭站間大寮路平交道前,警報開始作用後6秒,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均已顯示,遮斷桿並放下45度,他卻硬闖入並滯留鐵道上。
此時,第3257次通勤電聯車行經該處,陳姓司機員見狀緊急煞車不及而撞擊肇事,電聯車前端版凹陷及空氣管路等處受損,平交道遮斷桿及遮斷機毀損,因而要求賠償標誌、紐澤西護欄和修復費用等共903萬元。
吳姓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橋頭地院調查,吳姓被告經合法通知,未到庭爭執,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自認,堪認原告主張應為真實,並認定他應注意而未注意,違規闖入平交道,並滯留在鐵道上,要負全部的過失責任。
此外,由於吳未陳述理由反駁,承辦法官審酌鐵路局提出求償單據,判決他903萬元全部賠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