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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攻武嚇 18歲男性侵少女網友

涉嫌性侵前女友的18歲盧姓男子,趁法院審理空檔,持榔頭恫嚇17歲女網友稱「前女友是被我打死的」等話,在他的住處3度性侵得逞;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5年6月徒刑;還可上訴。(資料照)

涉嫌性侵前女友的18歲盧姓男子,趁法院審理空檔,持榔頭恫嚇17歲女網友稱「前女友是被我打死的」等話,在他的住處3度性侵得逞;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5年6月徒刑;還可上訴。(資料照)

2021/08/01 00:4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涉嫌性侵前女友的18歲盧姓男子,竟趁法院審理空檔,持榔頭恫嚇17歲女網友稱「前女友是被我打死的」等話,在他的住處3度性侵得逞;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盧男不僅否認犯行,還反咬被害女網友遂行「仙人跳」手法,造成她二度傷害,毫無悔改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5年6月徒刑;還可上訴。

檢方調查,現年20歲的盧男,早在16歲時就因性侵女子被逮,少年法庭審酌他年少犯錯,給他自新機會,2017年輕判2年6月徒刑、緩刑4年確定,希望他能改過向善。不料,2019年5月,18歲的盧男不滿17歲的高中女友和他分手,趁機搶走她的手機,逼迫她陪同到其桃園住處才願意還手機給她,卻在其住處性侵她。被害人事發後提告,盧男到案,獲交保候傳。

盧男不知悔改,2019年8月初,盧上網認識17歲美少女網友,竟心懷不軌,一再騷擾17歲女網友,她不堪其擾下,只好答應8月7日深夜到住處外和盧短暫見面,要求盧男勿再和她連繫。

不料,盧男趁被害人接聽電話而不注意之際,迅速伸手搶走她的手機,並利用學生「機(手機)不離身」的習慣,逼迫她坐上盧的機車回到他的住處才會還手機給她,被害人無奈,只好同意前往。不過,2人進入盧的住處後,盧竟以榔頭恫嚇,被害人恐遭不利,遭性侵得逞。10分鐘後,性慾高漲的盧竟再度性侵被害人。

被害人向盧求情放了她,但盧不肯,即躺在床上閉眼休息。被害人一度打算逃跑,但憂心如果逃脫不成,將有生命危險,不敢睡覺,不過因度過一夜驚魂,疲累不堪就睡著。

早上七點天剛亮,盧男先醒來,第3度將她性侵。但性侵濄程中,被害人母親恰好來電詢問「為何整晚未回家?」,她擔心惹盧不高興,可能遭到殺害,只能哽咽告訴母親說,和友人外出吃早餐,即匆匆掛斷電話。被害人脫困後提告,盧被查獲,並遭羈押。

審理時,盧均否認犯行,還反指遭「仙人跳」,高等法院斥責盧無悔意,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6月,還可上訴。此外,盧涉嫌性侵前女友案,高院今年3月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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