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後該不該申請調查? 南市消防2點要件助民眾釐清
2021/07/22 13:59
〔記者萬于甄/台南報導〕南市消防局統計今年1至6月申請火災調查案件約達141件,其中,第五救災救護大隊占33件,約25%,考量火災調查案件急迫性,及避免受災戶等待時間過久,第五大隊與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共同審核整理2大火災調查申請要件,希望讓民眾了解申請的相關注意事項。
消防人員表示,火災案件起因不確定且因素繁多,維持火災調查案件品質,申請原則可分成2大要件,其一,造成人員受傷、涉及糾紛或有糾紛疑慮、縱火或疑似縱火案件、起火原因待查等。
其二,車輛交通事故或行駛中起火造成死、傷案件;太陽能光電火災案件;電動車、電池充電交換站;船舶及公共運輸工具火災,以及轄區分隊認為需火災調查協助之火災案件。
消防人員指出,為確保現場完整性及起火原因研判,建築物於殘火處理完畢後,需封鎖現場約3天;起火事故車輛則需拖至指定安全位置,並拉好封鎖線,且火災調查權無法跨轄,而民眾也應配合消防隊設立封鎖繩,並由轄區消防分隊開立現場保持通知書,以保持現場完整。
第五大隊提到,火災調查是讓民眾、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為瞭解火災發生原因,以釐清相關法律責任,完整報告需等待約1個月,若單純需申請保險的民眾,以申請火災證明即可,且時間僅3至4天,同時,呼籲民眾預防勝於搶救,養成安全的用火用電習慣,以達「人人防火,家家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