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竹林增產量引發森林大火 保七逮筍農送辦
簡姓筍農放火燒竹林欲增麻竹筍產量,引發森林大火(圖:保七總隊提供)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一名簡姓筍農為了增加麻竹筍產量,多次以火耕方式在高雄市甲仙區國有林班地放火燒莿竹叢、並以廢輪胎助燃,引發森林大火並產生有毒戴奧辛,保七總隊會同屏東林管處、高雄警方昨天將簡姓筍農逮獲,依違反森林法、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表示,今年3-5月間高雄市甲仙區台20線林地接獲森林火災多達6次,有9個起火點,造成林務、消防人員疲於奔命,警方在火場內發現嫌犯在竹叢上綁廢棄輪胎助燃,懷疑為人為縱火,隨即開調查,經調閱路口監視器,逐一比對,鎖定一部藍色自小貨車涉嫌重大,再以車追人,確定駕駛人身分,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昨天到簡姓筍農住處搜索,查扣輪胎等相關證物,簡姓筍農也坦承放火燒竹林,要讓麻竹筍長得更快更多,全案警方詢後,依違反森林法、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
屏東林區管理處指出,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3~10年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民眾檢舉惡意縱火,獎金最高100萬元,希望大家一起維護山林安全。
竹林被燒的焦黑(圖:保七總隊提供)
簡姓筍農用廢輪胎助燃,造成空污嚴重(圖:保七總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