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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人遇行車糾紛抓狂 持球棒砸車、再打傷人

汪姓更生人出獄後,與人發生行車糾紛,竟持球棒把對方的車砸爛、還打傷對方。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將汪男依強制、毀損與傷害等3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汪姓更生人出獄後,與人發生行車糾紛,竟持球棒把對方的車砸爛、還打傷對方。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將汪男依強制、毀損與傷害等3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21/07/13 17: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汪姓更生人出獄5個月後,僅因與人發生行車糾紛,竟持球棒把對方的車砸爛、還打傷對方。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汪男強制、毀損與傷害等3罪。

起訴書指出,汪姓男子因毒品案件入獄服刑4個月,去年2月間服刑期滿出監;未料,5個月後,汪男又因為行車糾紛,光天化日持球棒砸車,還把對方打傷。

這起行車糾紛發生在去年7月間。汪駕車行經基隆市中正區調和街時,見與曾他有行車糾紛的陳姓男子現身。

汪駕車從陳車右方超車後,搖下駕駛座車窗,伸出球棒敲打陳車後車門、油箱蓋,再加速切入陳的右前方擋道,不讓陳往前開。

汪仍餘怒未消,持球棒下車後,持球棒敲毀陳車引擎蓋、擋風玻璃,再朝下車理論的陳身體猛K。

陳本能以左手防身,被汪男持球棒打傷左肩、左上臂、左大拇指、左下肢,受有擦、挫傷等傷害。

案經陳檢具醫院診斷證明書,車子受損估價單與車上行車紀錄器影像後報警提告。

檢方認定,汪男砸車等一連串失控行徑,涉犯毀損、傷害與強制等3罪,請法院分論併罰,另汪去年2月才出獄,5年之內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之3罪,請法院依累犯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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