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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和女兒敎練有染 人夫臉書暗喻「討客兄」被判刑

鄭姓人夫懷疑妻子和女兒的籃球教練傳婚外情,在臉書上po「妳這個賤人」、「去討客兄」、「有媽不好好做,要做婊」等,並附上有妻名字的LINE對話擷圖,使認識夫妻2人的網友可見,鄭妻得知怒告丈夫妨害名譽。(情境照)

鄭姓人夫懷疑妻子和女兒的籃球教練傳婚外情,在臉書上po「妳這個賤人」、「去討客兄」、「有媽不好好做,要做婊」等,並附上有妻名字的LINE對話擷圖,使認識夫妻2人的網友可見,鄭妻得知怒告丈夫妨害名譽。(情境照)

2021/07/12 20:09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鄭姓人夫懷疑妻子和女兒的籃球教練傳婚外情,去年8月於自己的FB臉書上,po「妳這個賤人」、「去討客兄」、「有媽不好好做,要做婊」等,並附上有妻名字的LINE對話擷圖,使認識夫妻2人的網友可見,鄭妻得知怒告丈夫妨害名譽,鄭辯稱妻不是他的臉友,貼文只有他的朋友看的到,否認公然侮辱,法官不採信判他1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1萬元。

被告鄭姓人夫否認有何妨害名譽犯行,他辯稱會罵妻子「賤人」,是因為她做的事都不承認,在小孩面前講假話,況且,妻不是他的臉友,臉書貼文只有他的朋友才看得到,妻拿他不公開的貼文來質問、提告,他覺得不合理。

不過,法官認為被告po文「妳這個賤人!」、「去討客兄!」等文字訊息,並附上與特定人的通訊軟體LINE對話內容擷圖,使認識雙方的所有臉友,可知所指涉的對象是誰,又以賤人、討客兄等語辱罵隱射他人,指摘僅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足以毀損當事人名譽,並供不特定臉書使用者瀏覽該貼文。

此外,被告的所使用之「婊」一詞,顯然在影射妻子的男女關係紊亂,不遵守分際等貶抑之意,此等言詞對於遭謾罵告訴人而言,自足以貶損其名譽及社會評價,審酌被告犯後迄未向告訴人道歉或適當賠償,以取得妻子原諒,判定鄭男妨害名譽成立,判刑拘10天,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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