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全給越南妻帶走… 男跨國陪妻反遭嫌棄 法官判離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2人婚姻已難維持,判准離婚。(資料照)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張姓男子10多年前與原越南籍的鄧姓女子結婚,5年前張男退休後,取得一筆退休金。鄧女便向丈夫表示,想回越南開店做個小生意。寵妻的張男將退休金全數交付給妻子,未料,她卻一去不回。張男曾跑到越南陪妻子,慘遭冷落,失望而歸,便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2人婚姻已難維持,判准離婚。
張男向法官表示,自己和妻子於2004年結婚,2人結婚10多年餘,但約於5年前,妻子拿著自己的退休金回越南後,就沒有回來台灣;自己本來想要到越南跟她一起生活,沒想到到反遭嫌棄,連妻子娘家的親友們都對自己視而不見,只好回台灣居住。
返台後也曾打電話給妻子,請她回來台灣陪自己生活,但妻子卻堅定拒絕,最後決定與她離婚。
張男母親也向法官宣稱,只要媳婦需要錢,兒子就去借給她使用,還把兒子的退休金帶到越南做生意,兒子跟著去越南,卻遭對方加人冷落,有時還會兇他,最後兒子才獨自返回國內,要媳婦陪他回來台灣生活,她都不願意。
法官審理後認為,鄧女字2014年7月離台後,再無入境台灣紀錄,與丈夫分居約7年,夫妻婚姻生活早已名存實亡,且張男多次與鄧女連繫請她返國共同生活也遭拒絕,前往越南尋妻也遭冷落,客觀上已達喪失維持婚姻意欲程度,應認兩人婚姻已構成難以維持事由。張男訴請離婚於法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