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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加熱沒熟「感覺被針對」竟砍殺店員 因這病判3年半定讞

示意圖。

示意圖。

2021/07/05 12:0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新北市泰山區李姓男子,前年3月到超商買微波食品時,認為簡男店員加熱食物卻沒熟,覺得店員在惡整他,竟趁簡男在補貨時,持尖刀追刺店員腰、背部,簡男險些送命,急救住院7天後撿回一命,李男辯稱「當時腦波被人控制」;新北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李男判刑5年5年,但二審依精神鑑定認定他犯案時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改判3年6月徒刑,刑後強制監護2年。最高法院認同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2019年3月12日凌晨3時許,李男持長達20公分的水果刀進入超商,因食物加熱的細故,自以為被惡整,竟趁簡男補貨之際,拿水果刀朝簡姓男店員右邊腰部、左胸刺擊,簡男以右手阻擋,欲奪門而逃,李男仍追著砍殺他背部。

簡男多處負傷,奮力逃到對面派出所報案,警方連忙幫他止血,並呼叫救護車送醫,緊急開刀並住院治療7天,才倖免一死;檢方偵辦時,李男辯稱「當時腦波遭人控制」才會犯案,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偵查時李男推稱,在便利商店的休息區內吃喝完後,感覺好像被腦電波設備控制著拿刀去刺向店員,出門前也是被控制的將刀放在口袋,攻擊時大腦空白,是被人用腦電波設備控制,直到看到員警才丟下刀子蹲下。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李男供稱覺得店員幫他微波的食物「好像沒有熟,感覺他在針對我」,加上父親長年中風讓他壓力很大,才生氣想出手教訓店員,他不是故意要刺胸口,是對方突然轉身才刺到。

律師聲請精神鑑定,但李男改口承認案發時他剛睡起床,還有點恍惚,他只是想要教訓店員,到了警察局因犯罪而緊張害怕,才胡言亂語地說被腦電波控制,事實上沒有什麼腦電波控制他的狀況,法官因此未准做精神鑑定,考量李男曾有放火被判刑8月的前科,量處5年5月徒刑。

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李男先前放火案除了被判刑,也宣告刑後強制監護1年,診斷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等精神病症,就診時曾對醫生說有出現幻視,每週看到1次「飛在空中的阿飄」讓他很害怕,他也會自言自語、喊救命,自己也覺得很怪。

二審囑託部立台北醫院精神鑑定,結論認定李犯案時呈現精神病症狀,認知與現實判斷能力明顯受損,但仍可清楚描述案發過程和細節,可見辨識能力並未完全消失,合議庭認為李男犯案時因長期精神疾病而顯著降低,得以減刑,改判3年6月徒刑,刑畢令入相當處所監護治療2年。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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