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河粉產地標示詐騙加盟店 「越南王」老闆遭判刑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知名的「越南王」餐廳前年開放加盟,但廖姓老闆貪圖價差,授意員工將自越南進口的河粉換裝,改為產地標示台灣的越南王河粉包裝後,使6家加盟店誤信總公司供貨的河粉是台灣生產持續進貨,以此手法詐得42萬餘元,另廖為周轉還偽造合夥人印文、轉賣股權,詐得45萬餘元,案經審結依詐欺等罪判刑。
台中地院認為,30歲廖男從事餐廳加盟連鎖,原應誠實經營,對於餐廳加盟店食材河粉的來源產地國家,應如實標示,但為求增加其利潤,將產地為越南之河粉,更換為產地為台灣包裝,藉以欺瞞加盟店負責人,以及為求取得資金周轉,竟偽造與合夥人結束營業及退股品牌加盟協議書,導致被害人分別陷於錯誤而遭詐騙得逞,行為可議,但審酌廖承認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6月,其中1年6月得易科,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男旗下有5家越南王餐廳直營店,前年3月起開放加盟,陸續在北、中、南部開設6家加盟店,但廖為提升越南王餐廳所用河粉品牌價值,避免加盟店知悉他所販售的河粉供貨來源而自行叫貨,減少販售河粉予加盟店的利潤。
當年4、5月間起,明知該公司河粉是以每箱30包1150元價格,向某公司購買綠色包裝,越南製造品名為澱粉條的河粉,指示不知情員工拆換原河粉包裝,接著更換為委託另家公司印製、標示越南王河粉字樣,產地台灣的白色包裝袋,使用封口機進行封裝後,再向6家加盟商佯稱,越南王的河粉是自家在潭子工廠的手工生產,使加盟商誤信總公司供貨的河粉是台灣生產製造,而以同樣每箱30包,卻要1350元的價格持續向公司進貨。
當年底檢察官前往廖男公司搜索,查扣越南王河粉包裝袋14箱、澱粉條7箱,已完成改包裝的越南王河粉3箱、進出貨單、封口機等物,查出該公司共計銷售315箱給6家加盟店,合計詐得42萬餘元,依詐欺等罪將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