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摔破3000萬元祖母綠 法官僅判賠43萬
哥倫比亞出產的祖母綠,必須有「三相物」特徵,圖為該國祖母綠,非此案寶石。(圖取自Gemfields推特)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范姓商人3年前攜帶產自哥倫比亞的祖母綠寶石給潘姓女子與朋友鑑賞,潘女逕自拿起寶石自拍,不慎掉落桌面,祖母綠摔破與表面霧花,范男拿出兩個單位的鑑定報告,宣稱原始價格達3000萬元,要求賠償1000萬元,不料,法官請第三方鑑定,卻是缺乏哥倫比亞祖母綠的「三相物」,原始價格349萬餘元,比宣稱的3000萬元差距差距約達8.6倍,摔到後價值降低為43萬元,法官據此判決潘女應賠償43萬餘元,可上訴。
上述「三相物」,網路資料顯示,是寶石外觀會有鋸齒或不規則形狀,內含氣泡與晶體,祖母綠寶石最大產地為哥倫比亞,產量約佔全世界六成,但每一礦區的品質不一。
判決書指出,范姓商人指稱,他於2018年6月4日,將產自自哥倫比亞的天然祖母綠寶石,帶給潘姓女子與朋友鑑賞,不料,潘女未經同意,拿取祖母綠自拍,掉落到玻璃桌面,導致部分碎裂、正面凹洞、側面3處小缺角,表面出現霧花,潘女致歉並宣稱願意負責,事後卻無下文,該祖母綠市價3000萬元,他考量訴訟費,僅向潘女請求賠償1000萬元。
潘女則答辯說,這個祖母綠雖有77克拉,但市場不是只用大小判斷價值,該祖母綠是「極微油、green」品質,並非「無油、vivid green」的最高等級,市場上與同級祖母綠,價值都未達3000萬元,范男主張的原始價格與受損後價格都過高。
法官認為,范男宣稱受到至少1000萬元損害,必須負舉證責任,范男提出中華民國珠寶玉石鑑定所鑑定書、伊犁寶石鑑定中心鑑定書,證明原始價值為3000萬元,殘值為850萬元,但潘女提出質疑後,范男又再提出一份伊犁寶石鑑定中心所出具的更正信函,指未發覺電子量尺電力不足,導致測量產生重大誤差,再次測量該祖母綠,價格應為920萬元至1550萬元。
台中地院囑託第三方中華民國珠寶玉石鑑定所鑑定,該祖母綠摔破後,目前市價是306萬餘元,原始價格僅為349萬餘元,價值減損為43萬餘元,該鑑定所指出,此祖母綠經顯微鏡觀察後,並無哥倫比亞產地特有的「三相物」,無從認定產自哥倫比亞,鑑價依據則依每年國際珠寶拍賣會的拍賣價格,以及臺灣珠寶交易市場狀況微調後的平均價格,法官認為,就鑑定結果顯示,祖母綠價值減損43萬餘元,據此判決潘女應賠償43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