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前女友判刑逃亡又涉性侵網友 「台中羅志祥」要吃牢飯了
有「台中羅志祥」之稱的范宗任(圖中),昨天被捕之後,由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送他入獄。(記者闕敬倫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長得神似藝人「小豬」羅志祥的台中市男子范宗任,2017年起假開金額1元至4元的發票250多萬張,詐領高達430餘萬元獎金,犯下台灣第一起大量開發票詐財案,法院判刑4年,強制工作3年,他又另涉拍裸照,威脅前女友並性侵害案(俗稱分手砲),判刑1年10月,他逃亡到北部,被台中地檢署通緝後,昨天他又涉嫌性侵害女網友被捕,台中地檢署請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直接發監入獄。
現年32歲的范宗任,2018年因發票詐領獎金案被捕時,警方發現他有多名「女性朋友」,其中有4人宣稱自己是「正宮女友」,還在警局內「怒目相對」,警方聞到一觸即發的「火藥味」,將4女隔開,至於范男的背景,當時警方調查,他只有高中學歷,出身沙鹿地區,家境頗佳,他在台中七期豪宅區租屋,駕駛BMW跑車,過著頗優渥的生活。
范男主持的發票詐欺案,一審判決書指出,范男用黃姓女子之名設一間公司,再用公司名義開發票,2018年7至10月,共開出面額1至4元發票近252萬張,中獎金額(含稅)436萬餘元,觸犯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名,台中地院一審依發起犯罪組織罪判刑4年,刑之執行前強制工作3年,目前二審中。
至於性侵害部分,判決書指出,范男與被害女子是男友朋友,該女子想分手,范男於2018年8、9月,陸續傳被害女子的裸照,威脅「我等著看妳在網路紅」、「哪天妳在A片外流看見妳自己,別意外」、「妳不來也OK, 我直接處理妳」等文字訊息,被害女子被迫與范男見面,被范男性侵害得逞。
被害女子並未報案,是警方偵辦發票詐欺案,在范男電腦中查獲裸照,此案才曝光,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不過,被害人於二審中說她不願追究范男刑責,此案是警方調查詐欺後告發,她沒有提告,台中高分院二審據此減刑,改判徒刑1年10月確定,但他沒有到案執行。
中檢發佈通緝後,范男逃到新北市躲藏,今年6月涉嫌誘騙一名女網友性侵害,新北警方昨天(6月30日)逮捕他,依性侵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中檢則請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送他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