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駛入對向車道害酒駕騎士死亡 大貨車駕駛賠錢和解緩刑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8月,王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行經新北市樹林區行經環漢路時,左轉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並駛入對向車道,致對向車道中、無照且酒駕的高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貨車死亡,新北地院法官審酌王男已與被害者家屬和解並賠償,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緩刑2年。
檢警調查,去年8月1日上午8時許,王男駕駛自用大貨車,沿新北市樹林區環漢路5段往板橋方向行駛,行經環漢路5段20號前時,左轉違規跨越該分向限制線,駛入對向車道,導致無駕照的高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貨車死亡,事後經抽血檢驗,騎士血液中酒精濃度達99MG/DL。
法官認為,當時天候晴、日間自然光線、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亦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王男卻貿然左轉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對向車道,致與被害人碰撞,且新北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也認為,王男為肇事主因,可見他確實有過失。
法官並認為,騎士雖無照並酒駕,亦有過失,但被害人有無過失,僅是王男所負民事上損害賠償責任的比例分擔問題而已,不得因此解免王男刑事上過失責任。
法官審酌王男在審理中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並已依約給付賠償金,可見他犯後已認真致力彌補所造成損害,有真心悔過,予以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