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凸女不戴罩逛超市譙店員還學「食神裁判」亂舞擾警 先罰7100元
內埔陳姓婦人日前逛一趟超市,共犯下4項罪行。(警方提供)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全台防疫三級警戒出門必須戴口罩,但民眾不戴口罩出門仍是層出不窮,屏東上月20日就出現「內埔食神裁判」,不僅激凸逛超市,面對警方規勸還惡意將口罩丟到地上,事後更意圖用亂舞渙散員警注意力,罰款今天出爐,該女被裁罰7100元。
屏東內埔鄉1名越南籍歸化的陳姓婦人,日前進入內埔中興路一家超市未戴口罩,且還不配合店家量測額溫及戴口罩的勸導就逕自入內,店方先是報警,並由吳姓店員一路跟著她苦口婆心勸導戴罩,卻不斷遭到拒絕,直到店員要請陳婦出去後,陳婦才在幹譙5字經後戴上口罩。
員警到場時陳婦已購物完要離開,員警於是好心勸導她應該配合國家防疫政策,未料陳婦先是不斷用語焉不詳的話語頂嘴,在出了超市門口後,竟又將已戴過的口罩甩在地上,陳婦惡行遭全都錄,員警再次上前勸導陳婦戴口罩。
陳婦氣憤說出「我齁以系(我給他死之意),我不要戴」,警方當場依傳染病防治法舉發,此時,陳婦不知是酒醉還是眼見逃不過法網,竟比了割喉姿勢還嗆了一聲「斬」,接著更跳起不知所云的舞,宛如電影食神中的裁判,企圖影響對方注意力,但受過訓練的員警絲毫不為所動,直接CALL支援前來移送。
陳婦的惡行不只一樁,不僅辱罵店員屬妨害名譽,還有酒駕、未戴安全帽騎車罪行,遭逮捕時引來附近民眾喝采,認為警方展現公權力。
由於陳婦涉及多項罪嫌,屏東縣政府共依未佩帶口罩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罰鍰、隨意棄置口罩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依法裁處3600元,此外,警方則開出不戴安全帽騎車的500元罰鍰。
警方表示,酒駕公共危險部分,當天就已移送地檢署,不過近期疫情嚴重,檢方已啟動暫緩開庭及到案執行,因此罰則尚未出爐。
內埔陳姓婦人被稱「內埔食神裁判」。(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