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噪音引發殺機 手握刀刃抵抗險喪命
示意圖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呂姓男子與鄰居鄭男,因鐵門噪音起衝突,分持球棒、水果刀對峙、扭打,鄭雖手握刀刃抵抗,仍被刺成重傷,經送醫急救撿回一命,高雄高分院依殺人未遂罪,重判呂有期徒刑8年6月。
判決書指出,呂男和鄭男是鄰居,住在高雄市仁武區。2020年2月26日晚上9點25分,鄭男因呂男踢住宅鐵門發出噪音,雙方在鄭宅騎樓下發生口角,鄭請他回去被拒後,持球棒警示。
此時,呂自衣服口袋取出水果刀,朝鄭頭部刺去,2人發生拉扯、扭打,過程中鄭曾以右手握住水果刀的刀刃抵抗,終究不敵被刺多刀,頸部、頭部、腹部、背部等處被遭刺裂傷,並有生命危險。
轄區警方於9點36分,據報抵達現場,依現行犯逮捕呂嫌,扣得兇器水果刀,鄭則經人緊急送醫急救,始倖免於難。
仁武分局製作筆錄時,呂嫌雖坦承持刀攻擊鄭,但辯稱,沒有要殺死他的意思,否認有殺人犯意,訊後被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同年12月30日,橋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呂有期徒刑8年6月,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原審認用法,並無不繼,判決上訴駁回,但仍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