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神明遶境A錢 前長治鄉長許玉秀一家3口遭判刑
圖為「九如王爺奶轉後頭」遶境活動。(資料照,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前長治鄉長許玉秀和夫婿劉富榮及兒子劉信宏被控利用民俗遶境活動機會,詐騙30萬餘元公款,被高雄高分院依貪瀆罪,判處劉姓夫婦各有期徒刑8年、劉信宏3年6月。
判決書指出,「王爺奶奶回娘家」為屏東地區流傳百年之民俗活動,於每年農曆大年初2,由信徒將傳說中嫁入屏東縣九如鄉九塊厝三山國王廟的「王爺奶奶」,迎回位在屏東縣麟洛鄉「娘家」。
2016年農曆過年期間,屏東縣文化處及九如國王廟共同舉辦「九如王爺奶轉後頭」活動,因神轎自國王廟前往麟洛鄉途中,將過境長治鄉,長治國王宮遂計畫以「媒人宮」身分,於同年2月9日,在鄉內舉辦民俗遶境活動,縣府並補助55萬餘元活動費。
被告許玉秀等3人,涉嫌製作不實單據,以浮報活動經費支出,共詐取30萬餘元,被屏東縣調站查獲,依貪瀆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前年12月底,屏東地院審結宣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許玉秀、劉富榮各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劉信宏處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被告許等3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仍然維持原審刑度,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