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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走私市值近3億元安毒來台 男逃過25年追訴期免訴

王男從中國走私逾188公斤市值近3億元安毒到台灣,卻逃過25年追訴期,獲屏東地院免訴判決。
(記者李立法攝)

王男從中國走私逾188公斤市值近3億元安毒到台灣,卻逃過25年追訴期,獲屏東地院免訴判決。 (記者李立法攝)

2021/05/14 06:0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男子王寶成26年前與黃姓友人利用貨櫃從中國走私188.6公斤的安非他命毒品,於高雄港遭檢警查獲,王男卻在法院審理期間潛逃不知去向,黃姓友人則被重判18年徒刑,屏東地院認定王男犯行已逾25年的法定追訴期,應予免訴,王男逃過重罪逍遙法外,院檢無奈。

王男從中國購得高純度安非他命188.6公斤(現市價近3億元),以某公司名義,從中國進口竹筷作為掩護,將安非他命藏置於貨櫃底部夾層內,由黃姓友人委託不知情的報關行代為報關進口,1995年8月21日當貨櫃運抵高雄港時,被屏東地檢署檢察官率警當場查獲,檢方偵辦後,依違反當時的「麻醉藥品管理條例」起訴王、黃2人。

王男卻在屏東地院審理期間「落跑」,院方於1996年1月30日發布通緝,同案的黃姓共犯則被判刑18年,並已經執行完畢,但王男始終未到案,屏東地院最近清查通緝案件,發現追訴權時效適用刑法修正前規定的王姓被告,已逾25年的法定追訴期,遂主動結案,依法諭知免訴判決。

犯下重罪的王男竟能藏匿行蹤逃過法律制裁,讓院檢感到無奈,所幸當年他走私入境市的大量毒品並未流入市面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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