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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放煙火洩憤 男子被函送8次罰了18萬仍照放

邱男今天凌晨疑似再度施放逾70發高空煙火,被多位民眾錄影PO網,有許多人紛紛留言感嘆「煙火已成新店特產」。(民眾提供)

邱男今天凌晨疑似再度施放逾70發高空煙火,被多位民眾錄影PO網,有許多人紛紛留言感嘆「煙火已成新店特產」。(民眾提供)

2021/05/04 21:49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新店邱姓男子多年前與人有交通官司,經常在夜間施放煙火擾鄰,被警方以《社維法》函送8次,罰鍰超過18萬元,沒想到今天凌晨疑似再度施放逾70發高空煙火,被多位民眾錄影PO網,有許多人紛紛留言感嘆「煙火已成新店特產」。

據了解,現年33歲邱男前年偕女友到宜蘭出遊,騎遊園電動車不慎撞到同住新店的藍姓女子,邱男將她送醫後,包3600元紅包試圖和解,但被藍女索討6萬元賠償,認為被敲詐,之後經常跑到藍女的社區旁放煙火,藉此宣洩情緒,迄今已被新店警方依法函送8次,罰金超過18萬元。

有多位民眾上新店相關的臉書社團發布影片,他們均指出,邱男今天凌晨在中興路施放大型煙火,附近的住戶皆從睡夢中驚醒,深受噪音所擾,不少人質疑因現行法律所用的罰則過輕,讓邱男一犯再犯,紛紛諷稱「煙火變成新店特產」、「新店已成為煙火城」、「新店三寶」。

針對邱男深夜放煙火的惡行,新店警方指出,有關邱男犯下的多起煙火擾民案,皆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裁處,但相關行為僅有罰緩難以收效,另也函請主管機關消防局裁處,其中疑似邱男所涉違反公共危險的部分,均已移送台北地檢偵辦,分局將持續對行為人加強約制及防制。

新北消防第四大隊表示,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新北市府特別規定晚間10點過後不能施放煙火,自今年起,已對邱男祭出2次3至15萬罰鍰,本案施放煙火的惡意報復行為,警方正持續收集相關事證,將以公共危險罪送辦,後續若有相關事證,消防局也會依規定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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