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5未成年少女傳私密照、裸照 男大生遭判4年徒刑
宜蘭縣一名許姓男大生,在大一時涉嫌透過假的臉書帳號,以「做畢業報告」、「自己是女同性戀」為由,騙5名未成年少女傳私密照、裸照,成功騙到其中3人的裸照、私密照,遭判4年徒刑。(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一名許姓男大生,在大一時涉嫌透過假的臉書帳號,以「做畢業報告」、「自己是女同性戀」為由,騙5名未成年少女傳私密照、裸照,成功騙到其中3人的裸照、私密照,如果不從還威脅要將已得到的照片外流,繼續跟向被害少女所要照片,法官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許男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1歲許姓男大生於2019年大一時,以臉書假帳號向年僅15歲的少女小花(化名),騙稱自己是即將畢業的女大學生,要向教授繳交研究報告,要求小花傳自拍的私密照、裸照及影片給他。
事後許男食髓知味,繼續要求小花傳照片,小花這才驚覺有異拒絕,但許男威脅如果不傳,就要將照片、影片外流,過程中還搭配其他假帳號幫腔,向小花施壓,迫使小花繼續傳照片、影片給許男。
許男甚至還拿著小花的照片,向小花的未成年朋友與學妹,索要私密照片、影片,否則要將小花的照片外流,所幸並未得逞;許男惡行還不只一樁,他又透過另一假的臉書帳號,以姐姐自稱,向另名未成年少女小親(化名),以姐姐自稱,騙取小親傳私密照片、影片得逞。
許男甚至又以同帳號,向未成年少女小家(化名),以自己是女同性戀為由,要求小家傳私密照片、影片給他,得手後又要求小家繼續傳露臉的照片與影片,小家拒絕後,許男又威脅如不照做,要將已得手的照片外流,藉此索取到更多的私密照片、影片。
審理時,許男坦承犯行,但他否認有用要將照片、影片外流的脅迫的手段,要求被害人繼續傳私密照片、影片。
法官認為,被告為滿足一己私慾,明知被害人均為未成年少女,性判斷能力仍處於發展階段,竟以詐術、脅迫的方式,侵害少女的性自主權,犯罪情節重大,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