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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茂鍾案》大法官蔡清遊多次接受招待 超過5年時效逃過懲處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調查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交往案,今天公布第二波調查結果與懲處名單。圖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記者王藝菘攝)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調查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交往案,今天公布第二波調查結果與懲處名單。圖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記者王藝菘攝)

2021/04/07 17:1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今日公布法官與富商翁茂鍾的不當交往第二波調查報告,其中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因多次接受翁或翁的辯護律師飲宴招待,並收受襯衫餽贈,被大法官自律會議認定有違失,決議行政懲處促其注意,但因懲處時效僅5年,現已逾期,決議無實益。

大法官書記處長許辰舟表示,蔡清遊雖然沒有承審過翁茂鍾的案件,但他在擔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及大法官期間,曾多次接受翁的宴請,而在翁涉訟期間,蔡清遊仍和翁的辯護律師私下吃飯,並受贈襯衫,其行為以一般人角度來看,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的不當行為。

許辰舟指出,雖然蔡清遊有違失,但情節並非重大,尚無交付司法懲戒的必要,因此未送監察院審查。他強調,自律會議認蔡需要行政懲處,決議發布命令促其改善,惟其最後一次行為距今超過5年,逾行政懲處時效,故對他沒有實質影響。

司法院今日公布第二波懲處報告。(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今日公布第二波懲處報告。(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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