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典禮隔天 博士生遇難 駕駛重判14月
示意圖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大學博士班學生阿傑(化名),碩士畢業典禮隔天,撐雨傘過馬路,在行人穿越道,被許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撞飛到對向車道後,又接連被兩部小自客輾過不治,高雄高分院審酌許犯後態度不佳,涉案情節重大,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徒刑,比原審多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8年6月17日晚上7點多,力天技術公司許姓冷氣維修技術員,駕駛自用小貨車,搭載吳姓男同事,行經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與海專路205巷交岔路口時,適有撐開紅色雨傘的男子阿傑在行人穿越道上行走,許男卻疏於注意,未暫停讓詹先行而發生車禍。
阿傑被許車頭撞擊,騰空飛至對向車道,臂部著地後,頭部接著撞擊地面,又接連被2部自小客輾過(2駕駛均經檢方處分不起訴)後,雖經救護車送醫急救,仍因傷重死亡。許男則留在現場,並向抵達現場員警自首。
橋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許有期徒刑8月,許不服上訴,檢方則認為判太輕要求改判,高雄高分院審酌許犯後態度難認良好,涉案情節及所生損害較一般車禍重,並審酌阿傑為家中獨子,考取博士班,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等情形,從重改判1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