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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出軌「乾爹」 元配求償、少女爸媽也要賠

少女情竇初開出軌「乾爹」,元配求償、少女爸媽也要賠。(記者鄭淑婷攝)

少女情竇初開出軌「乾爹」,元配求償、少女爸媽也要賠。(記者鄭淑婷攝)

2021/03/18 16:1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1名婦人與丈夫經營火鍋店,並將從高中就來店內打工的曾姓女員工認作「乾女兒」,婦人控訴,曾發現丈夫與曾女常膩在一起竊竊私語,但沒有想那麼多,直到去年發現2人已有3年多的不正常關係,甚至發生多次性行為,怒對曾女提告求償,由於曾女與人夫有染時,有近2年尚在未成年階段,桃園地院法官判處曾女應賠償元配30萬元,其中21萬元父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婦人說,她與丈夫結婚20年並育有2名子女,2015年間2人開了火鍋店,隔年就讀高中的曾女來打工,覺得她相當乖巧、認真,夫妻倆便將她認作乾女兒,還把她視作親生女兒般疼愛、關照,2017年間曾察覺曾女跟丈夫互動「怪怪的」,時常在一起竊竊私語,但她沒有進一步追究,後來發現2人手機內的對話,才驚覺丈夫早已出軌「乾女兒」,從2015年10月到去年1月間,還發生過多次性行為,她原本的婚姻生活被毀,怒對曾女求償100萬元,曾女現在雖已成年,但與丈夫交往時有2年還未成年,她的父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曾女於言詞辯論時未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說明;判決指出,依據元配所提丈夫與曾女自拍照、對話內容及情趣用品、汽車旅館集點、保險套、行車紀錄器等證物,認為她所主張的為真實,審酌元配身分、所受損害等,認為可求償金額為60萬元,而曾女與婦人丈夫共同侵害配偶權,應各分擔30萬元賠償,而她侵害配偶權期間,有近2年尚未成年,因此父母就其中70%、21萬元,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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