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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妳擦掉冰淇淋…」 色男竟帶精障女到旅館侵犯

芬芬返家後向父親敘述下體疼痛,案件因而曝光。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莊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予以緩刑3年。(記者吳昇儒攝)

芬芬返家後向父親敘述下體疼痛,案件因而曝光。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莊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予以緩刑3年。(記者吳昇儒攝)

2021/03/09 15:0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莊姓男子去年5月中旬,見罹有中度身心障礙的女子芬芬(化名)走在路上,便約她去吃冰淇淋。莊男見冰淇淋滴在芬芬身上,假意要帶她去清洗,卻將人帶到賓館,掐胸性侵。芬芬返家後向父親敘述下體疼痛,案件因而曝光。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莊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緩刑3年。

檢警調查,莊男見走在路上的芬芬好欺負,先假意帶她去吃麵線羹,再買冰淇淋請她吃,眼見芬芬都沒有拒絕,再以冰淇淋滴在身上需要清洗的名義,把人帶到賓館內性侵。

芬芬返家後,一直說下體疼痛,在父親的追問下才得知,女兒遭人性侵,馬上到警察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莊男涉有重嫌,立刻通知他到案說明,釐清案情。

莊男到案後,承認有和芬芬發生性關係,並沒有強迫她,但也坦言知道芬芬精神狀況有問題。

法院審理時,莊男多次表示希望能與芬芬和解,經協調後,賠償芬芬20萬元,雙方當庭和解。

法官認為,莊男已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考量芬芬已經原諒莊男故予以緩刑3年,並於一年內完成3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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