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女遭酒駕撞死韓檢僅求刑6年 醫師父:刑責太輕、很遺憾
衛福部嘉義醫院麻醉科主任曾慶暉(右)與28歲女兒曾以琳(左)。(資料照,讀者提供)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28歲台灣女學生曾以琳到韓國攻讀博士,去年11月在首爾遭車輛撞死,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檢方針對52歲酒駕肇事者求處6年有期徒刑;曾以琳的父親、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麻醉科主任曾慶暉說,韓國沒有重新修法、加重酒駕刑責,無法真正遏止酒駕的行為,他很難過,也深感遺憾。
據《中央社》報導,檢方表示,肇事者過去曾2度因酒駕判罰金,這次犯行更重大,因此檢方建議求處6年有期徒刑,依韓國2018年通過新規定,酒駕致死刑責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希望韓國政府能嚴加判刑。」曾慶暉說,肇事兇嫌已經是第3次酒駕,還害死他的女兒,如果能嚴懲,就足以警惕那些隨意、輕視酒駕事故後果的兇手們。
對於韓國檢方求處6年徒刑,韓國政府並沒有重新修法、加重酒駕刑責來保護人民,他覺得非常難過。他說,以台灣來看,若酒駕再犯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徒刑,相較之下,韓國的太輕了,無法真正遏止酒駕的行為,深感遺憾,他也懇求希望曾以琳的死可以拯救更多人民和家庭,免於受跟他們同樣的悲慘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