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子裙底風光 19歲男學生當場被抓包判拘役

19歲林姓男學生持手機偷拍女子裙下風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19歲林姓男學生在桃園市鬧區一間書局,發現有女子身穿短裙正在看書,竟持手機偷拍她裙下風光,女子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也在他手機發現偷拍影像及照片,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將林男移送法辦,桃園地院法官近日判處他拘役40天。
林男於去年8月9日晚間6點多,見女子獨自在書局看書,悄悄靠近並持手機朝裙底偷拍,女子發現後方有異狀,懷疑遭到林男偷拍而報案,果然在林男手機發現私密部位影片及照片,書局監視器也錄下林男犯案過程。
林男坦承犯行且事證明確,桃園地檢署偵結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於判決中指出,林男雖然坦承犯行,但其行為造成被害女子心理傷害,至今都未主動道歉或賠償,難認犯後態度良好,且被害女子及其母親都表示,不想與林男和解,希望法官從重量刑,另審酌林男為在學學生等理由,依妨害秘密罪判處他拘役40天,若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