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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告白遭拒不死心勾勾纏 隔窗緊盯健身正妹判罰

一名陳姓大叔告白遭拒不死心還勾勾纏,隔窗緊盯健身正妹判罰。圖為正妹健身示意圖,與新聞無關。(法新社)

一名陳姓大叔告白遭拒不死心還勾勾纏,隔窗緊盯健身正妹判罰。圖為正妹健身示意圖,與新聞無關。(法新社)

2021/03/01 23:3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愛慕在麵包店工作的陳姓正妹員工,多次告白遭拒仍不死心,先是在店外等對方下班後跟蹤,正妹報案勸阻無效,警方依違反社維法裁罰陳男3000元,未料陳男持續糾纏,又趁對方在健身房運動時在外隔著窗戶緊盯,正妹再度報案,再次被裁罰4000元的陳男不服聲明異議,但台中地院簡易庭駁回異議,判罰確定。

全案經法官審理後,認定陳男與陳女互不相識,各自生活領域都不同,生活無交集,陳多次出現在陳女左右,經警方多次勸導,仍持續出現在陳女面前,還無法說明當時前往地點所欲從事的具體活動,難認有正當理由,顯然是無故跟蹤,導致陳女的身體、行動等私密領域受到侵擾,因此駁回陳異議,判罰確定。

處分書指出,去年5月間,38歲陳姓男子喜歡上小他十多歲,在大里區某麵包店工作的陳姓女員工,多次在店外觀望守候等陳女下班、甚至多次在店內對陳女告白,陳女已明確拒絕,陳仍繼續行為造成陳女壓力,去年8月24日晚間10時許,陳又無故跟蹤陳女,陳女報警,經警方到場制止陳男不聽後,依違反社維法裁罰3000元。

陳男遭罰後明知故犯,去年9月17日又騎機車跟蹤陳女,警方到場勸阻後,陳才離開,當月25日,陳女在健身房運動時,又發現陳在店外隔窗緊盯著她,嚇得趕快報警,陳男辯稱,當時只是在附近散步沒有跟蹤陳女,但仍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裁罰,因陳是在3個月內再犯,被加重裁罰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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