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險!國道追撞未警示還站路中打電話 後車急煞險再追撞
民眾行經事故現場緊急煞車,發現事故車前有人站在路中打電話,非常危險。(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影片)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有民眾昨(25日)凌晨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下剛過高雄岡山交流道,突發現前方有事故發生(爆料公社連結請按此),但現場不僅未做任何警示,甚至有人站在車道上打電話,並質疑事故右前方路肩有國道巡邏車閃燈,卻停在錯誤位置,他見到車禍時只有幾秒可反應,幸好煞住才未釀成再次事故。
第5公路警察大隊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25日凌晨3點48分的國1南向350.6公里處,19歲李男駕駛自小客車,疑因操作失當,先擦撞內側護欄後,車輛打橫停於內線及中線車道,後方57歲朱男駕駛的自小客車閃避不及,左前車頭擦撞李男的車輛,後方同車道31歲陳男駕駛小客車閃避不及,右前車頭先撞擊第一輛事故車的右後車尾,再擦撞內側護欄,3車追撞事故,幸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事故也在凌晨4點多排除並恢愎全線通車。
對於民眾質疑國道巡邏車停放事故下游,沒有警示效果,第5公路警察大隊表示,當時巡邏車經過主動發現,發現時相對位置已與事故地點接近,故無法及時切入內線車道停駐於事故上游。
第5公路警察大隊呼籲,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時,應設法移置無礙交通之處,如無法移置,或尚未移置前,應於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條,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民眾在國道1號南下350.6公里處遇見前方事故,但現場未有任何警示。(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影片)
民眾質疑國道員警的巡邏車停放在事故現場的下游閃燈,錯誤位置未能有警示效果。(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