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打闖進車道 行人被騎士撞傷遭起訴
陳姓男子為了逃避在後追打他的男子闖進馬路,被騎士撞傷。基隆地檢署認定陳涉犯過失傷害罪,將他提起公訴。(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行人任意穿越馬路,被機車、汽車撞傷,被判罰的判例時有所聞。
基隆一名陳姓男子卻是為了逃避在後追打他的男子闖進車道,被迎面而來的騎士撞傷,也害騎士摔車受傷。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陳男涉犯過失傷害罪,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去年7月間某日下午4時許,為逃避在後追打他的2名男子,一路狂奔。
陳男沿著基隆市中正區往深澳坑方向跑,行經一處閃黃燈的岔路口時,貿然闖入車道上,與朝他迎面騎來的陳姓騎士撞成一團,雙雙倒地受傷。
陳被撞倒受傷;陳姓騎士也因閃避不及,人車倒地,受有雙肘與右膝擦傷等傷害,報警提告。
檢方調查,陳姓男子為了逃避在後方追打他的2名男子,跑經閃黃燈岔路口時,未走行人穿越道,貿然闖進車道,又未注意陳姓騎士朝他騎來,才會發生事故,是整起事故的肇事主因。
陳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陳姓男子,則無肇事因素。檢方因此將陳姓男子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