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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搶攤位罵人不要臉 暴走女攤商判罰55000元

高姓婦人擺攤與劉姓攤商因占用攤位屢起爭執,辱罵對方「不要臉、你吃飽太閒」後,再手打、腳踹對方成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公然侮辱、傷害等罪,合併被判罰台幣55000元。(資料照)

高姓婦人擺攤與劉姓攤商因占用攤位屢起爭執,辱罵對方「不要臉、你吃飽太閒」後,再手打、腳踹對方成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公然侮辱、傷害等罪,合併被判罰台幣55000元。(資料照)

2021/02/17 14:0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高姓婦人擺攤與劉姓攤商因占用攤位屢起爭執,辱罵對方「不要臉、你吃飽太閒」後,再手打、腳踹對方成傷。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公然侮辱、傷害等罪,合併判罰高婦台幣55000元。

判決指出,高姓婦人與劉姓攤商在基隆市某騎樓擺攤,常因攤位占用屢生口角。

高婦去年1月間某日近午,以台語罵劉「不要臉、你吃飽太閒」時,還以手腳毆打他,致劉受有右側小指撕裂傷、右側手部擦傷、右側前臂挫傷、左側前臂擦傷、左側前胸壁挫傷及左側小腿挫傷等傷害。

劉不甘被打報警控告高婦公然侮辱與傷害罪。檢方調查後將高婦依公然侮辱與傷害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高婦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高婦僅因細故即口出惡言,失控毆打劉,審酌高婦已與劉和解,依公然侮辱與傷害罪分別判罰5000元與拘役50天,合併判罰劉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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