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2被害人77萬元 宜蘭離職員警30萬元交保
原羅東警分局警員陳喬庭涉嫌詐騙2被害人共77萬元,宜檢今開偵查庭,諭知30萬元交保。(圖擷取自陳喬庭臉書)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原宜蘭縣羅東警分局警員陳喬庭因債務壓力,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兩名被害人誆騙77萬元,東窗事發後離職,全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函送法辦,宜蘭地檢署今天召開偵查庭,諭知30萬元交保。
28歲的陳喬庭,警專30期畢業,從警8年,原與妻子同在羅東警分局公正派出所任職,他在上個月執行護鈔專案,一名陳姓老翁到銀行提領40萬元,陳假意護送對方回家,騙說錢放在家中不安全,交給他代為保管,若要用錢可到派出所領取,被害人把錢給了陳員。
事後,老翁房子裝潢需要用錢,到派出所找陳喬庭要錢,陳竟說沒有收錢,老翁憤而提告,全案才東窗事發。
警方另外查出,同月間,陳員受理林姓婦人詐騙案,訛騙林婦匯30萬元到他戶頭,藉此誘騙嫌犯上鉤,再以追捕犯人撞壞車子,要求再匯7萬元,詐騙婦人37萬元。
羅東警分局獲知後約談陳員說明,陳隨即自行離職,並與妻子離婚,據了解,陳員背負700多萬元房貸、100餘萬元信貸,疑因需款孔急鋌而走險,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函法辦。
宜檢今天召開偵查庭,召傳喚陳喬庭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後諭知30萬元交保,目前尚在籌保。
陳喬庭原在羅東警分局公正派出所任職,東窗事發後自行離職。(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