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和人夫偷情被元配告妨害婚姻 反控性侵敗訴吃誣告罪
阿芳和人夫黃男以手錶交換鑽石名目,相約到汽車旅館並發生關係,被對方妻子發現提告後,阿芳反告人夫黃男性侵。(情境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阿芳(化名)和人夫約在高市汽旅以手錶交換鑽石,但卻在汽旅發生性關係,對方的妻子得知丈夫婚外情,對阿芳提告,阿芳反告人夫黃男性侵,並控對方在咖啡內摻不明藥物,趁她昏迷性侵,還用手機拍下性侵過程,人夫反控阿芳誣告,法官勘驗影像,發現阿芳自行脫衣,還用手摸、口含人夫生殖器,並發出歡愉聲音,除判人夫不起訴,反判刑阿芬3月、緩刑2年,並向公庫給付2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芳和偷情人夫黃男是好友,曾有借貸關係,2017年8月、10月間,2人曾以手錶交換鑽石名目,相約到汽車旅館並發生關係,日後被黃妻發現2人偷情,怒告阿芳依妨害婚姻罪判刑,阿芳則反告人夫性侵她,指控黃男約她到汽車旅館,欲拿名錶與她交換鑽石,後來喝了對方泡的咖啡就想睡,被性侵沒力反抗,還被人夫用手機偷拍性侵過程。
人夫交出手機影像,果然有2人的性愛影片,法官勘驗該影片,2人性交行為前、後及過程中,阿芳還會和性侵加害人閒話家常、接吻,阿芳竟是自行脫去身上衣物,並用手撫摸及以口含告訴人生殖 器,還有時發出歡愉聲音,或要求告訴人為其按摩等,並無遭強制脅迫的跡證,檢方不起訴人夫性侵,阿芳聲明異議又遭駁回。
人夫自覺男歡女愛,竟反被控性侵,2人翻臉,人夫也怒告阿芳涉及誣告,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阿芳表示,可能因憂鬱症、邊緣性人格障礙症,持續於醫院看診且長期服用,具有意識混淆、眩暈、昏睡等副作用的藥物,又因飲用人夫提供的咖啡,合併前開服用的藥物發揮其藥效後,被告因而出現意識混淆,見地上的物品雜亂,才會誤認遭黃男性侵。
法官審酌被告虛捏不實性侵事項誣告,陷黃男於遭司法追訴之風險中,並妨礙國家司法權的正確行使,判阿芳3年徒刑、緩刑2年,並支付公庫2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