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賣精液的代價 男認罪緩起訴但要支付公庫5萬元
2021/02/04 15:0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黃姓男子前年12月間在蝦皮拍賣刊登廣告,以350至550元價格販售精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發現後將他函送法辦,新北地檢署考量他認罪、深感悔悟,且5年內無前科,依違反人工生殖法予以緩起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
依據人工生殖法第31條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金」。
檢方調查,前年12月21日前某時,黃男在蝦皮拍賣刊登廣告,以350至550元價格販售精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發現後將他函送法辦。
檢方考量黃男5年內無前科、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所犯情節尚非巨大,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以勵自新,且在收到緩起訴命令通知書後2個月內須向國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