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娃開電動車「車禍」撞傷人 粗心媽被起訴
台北市花博公園。(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彭姓婦人帶5歲幼女去台北市花博公園玩耍,替女兒租親子電動車,女兒卻誤闖人行道撞傷女遊客,造成女遊客跌倒在地,腰椎神經受創,女遊客事後對彭婦提告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認為彭婦未注意及監督女兒行車動線的安全,導致女遊客在人行道上發生「車禍」而受傷,因此將彭婦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7月5日下午5點多,彭婦帶女兒到花博公園後,向園區租借親子共乘的電動汽車,由女兒獨自操作玩樂,不料,女兒卻將電動汽車開上人行道,意外撞傷路過的女遊客。
被撞倒在地的女遊客,經送醫檢查發現,除了左腳及左膝扭傷外,左側髖部及腰椎也受傷,且造成腰椎神經根壓迫等傷勢,氣得女遊客對彭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檢方認為,彭婦替女兒租借親子共乘的電動汽車,本應全程在旁監督,並隨時採取必要措施,避免電動車碰撞物體或他人,卻任由幼女獨自操作向前行進,導致撞傷女遊客,因此認定彭婦涉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