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李恆隆姐兼帳房:給蘇震清2000萬2年後加註「借款」
台北地院密集審理立委集體收賄案,今天續審立委蘇震清收賄2580萬元的案情,傳喚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的姊姊兼帳房李秀峰作證。(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密集審理立委集體收賄案,今天續審立委蘇震清收賄2580萬元的案情,傳喚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的姊姊兼帳房李秀峰作證;李秀峰證稱,李恆隆2015年9月、12月交給蘇震清共2000萬元,她原先記帳時未註記名目,2016年李恆隆突然指示她以鉛筆加註為「借款」。
北檢起訴認定,蘇震清於2012年8月在台北市「水戶」餐廳收李恆隆50萬元支票;2013年7月、9月、12月,陸續收受李恆隆3張支票共230萬元;2014年10月蘇收李6張50萬元支票,共300萬元;2015年9月,蘇收李500萬元現金與500萬元支票;同年12月,蘇又在水戶餐廳收李1000萬元支票。2012至15年間一共收受2580萬元。蘇震清涉收賄施壓經濟部官員。
李秀峰長年負責替李恆隆記帳,她今天作證指出,李恆隆做人很慷慨,經常拿錢給朋友,她記帳的帳目,都是直接將對象、金額、日期寫在A4白紙上,原則不會註記錢的用途,2015年李給蘇震清的2000萬元,原本也未註記用途,但李恆隆2017年指示她將之前給蘇震清的錢改為借款,於是她就在蘇的帳單上,以鉛筆加註「借蘇2000萬元」。
李秀峰說,李恆隆當時說,「蘇震清的票要留好,當做證據,表示人家有還我錢」;她想到蘇震清先前的錢也是借錢,也都好幾年沒還,她懷疑可能是蘇震清被人檢舉而要自清,李恆隆後來也告訴她,蘇震清好像被人檢舉,才會突然要還他2000萬。
合議庭原訂本週五(29日)詰問蘇震清的辦公室主任、同樣在押的余學洋,下週三(2月3日)針對余學洋的案情,提訊詰問蘇震清做證;但蘇的辯護律師今表達希望加速證人的詰問程序,希望29日一天詰問完畢余學洋、蘇震清,以爭取蘇震清提前交保。
合議庭未表示反對,後天週五若順利詰問完畢余、蘇,隨即可開庭調查延押必要性,蘇震清目前是全案唯一尚在押的立委,本週五大有機會獲准具保停押、回家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