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教唆刑事小隊長洩密 曾任檢座律師、小隊長都交保
台南地檢署諭知涉教唆洩密與洩密的1名律師與南市刑大1名小隊長分別交保50萬元與10萬元。(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因涉案遭調任台南市刑警大隊內勤組的前白河警分局李姓小隊長,之前被控涉嫌洩密,被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交保50萬元。檢調於26日上午以李另涉1件洩密案,再度搜索調查,除前往李員的市刑大辦公室搜索,再帶回李員訊問;同時傳訊涉嫌教唆李員洩密的1名律師,27日凌晨檢方再諭知李員10萬元交保、律師50萬元交保。
據了解,這位涉嫌教唆洩密的張簡律師,先前曾任南檢檢察官,1、2年前才辭掉檢察官工作、轉任律師。
南檢檢察官彭盛智於去年8月間偵辦1件刑事案件時,發現時任南市警白河分局偵查隊的李小隊長疑似將偵查中的秘密資料洩漏給此案偵辦中的被告,彭盛智深入追查、於去年12月29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及市警局督察室人員持搜索票針對包括該小隊長的辦公處所、住家等4處搜索,並傳喚該小隊長及2名員警證人、4名民間人士證人到案。
當時涉案的李小隊長被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及刑法洩密罪嫌重大,但無串證、逃亡之虞,無聲請羈押的必要,諭知5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6名證人也在訊後請回。案發後,南市警局召開人評會,將李員調任市刑大內勤組工作、也將白河分局偵查隊長調任市刑大勤務指揮中心。
檢調再追查發現,去年4月間,李員疑因某位律師的教唆,再涉及另件洩漏自家偵查小隊偵辦、檢方偵查中的案件,26日再上門搜索李員於市刑大的辦公室、律師事務所等4處地點,並將李員連同律師、被告、證人共計6人約談到案。檢方複訊後,雖認定李員涉洩密情節重大、律師也涉教唆洩密重大,但都沒有羈押必要,各諭知10萬元、50萬元交保。